【導語】什么是房屋租賃合同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什么是房屋租賃合同,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什么是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在租房子的時候要用到的,為了明晰責任和相關的賠償條款而制定的一種約定形式。
一般內容包括房東也就是出租人約定要把房子以多少金額出租給他人,租多長時間,同時租房的人也要按照約定給錢給房東,等到時間到了就要把房屋完好的還給房東。
里面約定了如果沒有按要求做到需要承擔一些什么樣的責任,以此來約束雙方。
在這個合同上面會登記雙方的真實身份信息。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2篇】簽房屋租賃協(xié)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房屋租賃協(xié)議注意事項有:
1、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合同;
2、應寫明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
3、寫明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4、租賃期限的約定應當清楚。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3篇】房屋租賃無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租賃沒有合同,而當事人雙方都實際履行了雙方責任和義務的,該房屋租賃行為有效。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租賃合同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4篇】肺炎疫情對房屋租賃的影響有哪些
影響的大小需要根據(jù)雙方的協(xié)商結果來處理,受疫情影響,承租人可依據(jù)“不可抗力”的有關合同規(guī)定請求減免部分租金;而對于承租人或出租人認為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損失過大,請求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雙方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選擇以支付對方違約金的方式終止租賃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5篇】房屋租賃憑證需延期要怎么辦理
攜帶當事人身份證件外,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以下有關證件、證明和文件:
一、租賃合同。使用統(tǒng)一的房屋租賃合同文本的,可以在訂立合同前先向房地產部門領取。
二、《房屋所有權證》。
三、當?shù)卣?guī)定的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的其他文件。
對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書。委托代管的房屋,要提交委托人授權將房屋出租的證明。轉租的房屋,轉租合同應當經過原出租人書面同意,一般可由原出租人在轉租合同上簽字認可。已知抵押的房屋,要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書。
房地產管理部門在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后,對所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和文件進行審核,凡合格的,即通知當事人領取《房屋租賃證》?!斗课葑赓U證》是房屋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可以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xù)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6篇】房屋租賃合同效力怎樣認定
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是:
1、出租人就同一租賃物同時與不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均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據(jù)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合同權利。
2、租賃合同登記與否,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但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不得對抗第三人。
3、未經合法批準建造的房屋,因其標的物具有違法性,該租賃合同應為無效。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五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7篇】房屋租賃簽合同應該注意什么
1、確認出租人、承租人的主體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資格與條件后,簽署租賃合同前,要核對原件、確認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身份。
個人審核身份證或護照、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企業(yè)、其他組織審核登記注冊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簽約代表的授權委托證明,若是境外企業(yè)、其他組織,前述證明還應經公正或認證。
2、委托出租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并與受托人簽訂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3、代理出租
代理人代理出租,應當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權證明,代收租金的,應當由相關的委托文件。
4、租賃合同
律師應當提示租賃當事人可使用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也可參照示范文本自行擬訂合同條款。自擬合同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法定責任、加重對方責任及排除對方權利的內容,自擬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第8篇】房屋租賃合同包含哪些內容
房屋租賃合同內容主要包括
(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3)租金和押金數(shù)額、支付方式;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6)租賃期限;
(7)房屋維修責任;
(8)物業(yè)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10)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9篇】房屋租賃合同內安全責任如何寫
房屋租賃合同內容中安全責任的內容應該包括出租人的安全責任以及承租人安全責任兩大部分。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10篇】怎么判斷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guī)定;
(二)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guī)禁止出租;
(三)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11篇】如何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不違約
雙方可以協(xié)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不能協(xié)商一致:
1、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fā)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
2、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合同約定解除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12篇】如何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呢
1、登記申請。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書面租賃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書;
(3)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4)城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文件。
2、主管部門對租賃合同進行審核。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體資格是否合格;
(2)客體是否合格;
(3)審查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齊全、完備;
(4)審查租賃行為是否符合國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賃政策;
(5)審查當事人是否已繳納了有關稅費。
3、房屋租賃申請經協(xié)調、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fā)《房屋租賃證》。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14條規(guī)定: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shù)阶赓U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第13篇】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哪些條款
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3、租賃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繕責任;
7、轉租的約定;
8、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9、當事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14篇】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什么內容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有:
根據(jù)《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三)租金和押金數(shù)額、支付方式;(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賃期限;(七)房屋維修責任;(八)物業(yè)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十)其他約定。
【第15篇】房屋租賃稅率是多少
1、房屋租賃稅的計算,以月租5000元為例計算各稅額:
個人出租計算:
(1)營業(yè)稅=5000*3%/2=75元;
(2)城建稅=75*7%=5.25元;
(3)教育費附加=75*3%=2.25元;
(4)房產稅=5000*4%=200元。
單位出租計算:
(1)營業(yè)稅=5000*5%=250元;
(2)城建稅=250*7%=17.5元;
(3)教育費附加=250*3%=7.5元;
(4)房產稅=5000*12%=600元。
根據(jù)《營業(yè)稅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yè)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yè)額合計達到起征點。
2、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和稅務部門的委托,對房屋租賃征收租賃管理費。租賃管理費和房屋租賃稅都是以租金 為基礎,按照一定的標準組織征收?!胺课葑赓U稅”應是由房東繳納,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房東一般將這部分負擔轉嫁給了租客。
【第16篇】怎么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一)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二)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guī)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規(guī)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
(三)審查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
(四)審查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審判實踐中許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3%計,因其滯納金過高,導致滯納金的約定無效。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